舉個例子,這個月初有個新聞:綽號DVD Jon的 Jon Lech Johnsen的22歲挪威少年破解了iTMS/iTS所使用的DRM,讓iPOD可以播放從iTune購買以外的音樂。Jon這個人,他不只是一個天才hacker,同時他也是近代科技保護議題,甚至科技著作權的重要推手。他在十五歲破解時好萊塢用來防止DVD被盜拷的CSS程式,並且將他放在網路上供人下載而名噪一時,當時他才15歲。後來遭到挪威警方的逮捕,並由檢察官提起告訴,最後經過奧斯陸地方法院及上訴法院兩次審判判定告訴不成立,因為沒有證據可以顯示Jon破解防拷程式是為了販賣或是商業利益,而僅是為了自己使用上的備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