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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團結起來:一人2信,陳情自救

大家團結起來:一人2信,陳情自救

有關之前違反著作權法陳情:
現在法令多如牛毛,民眾在生活中,有相當大機會觸法而不自知,尤其像著作權法卅商標法之類,媒體根本不可能針對此解釋很清楚,這會讓一些懂法律的惡徒有可乘之機,以司法手段進行勒索。
在此提議:
在針對此類案件提出司法手段前,一定要先告知對方觸犯之法令為何,並於一定時間內改善,若無改善或對方刻意隱藏連絡方式才得逕行告發。
於此方式才是良策,避免虛耗大量人力物力,相信其防止盜版目的一樣能達到。更可避免愈來愈多的"罪犯"產生。
陳情網址:
行政院
http://www.ey.gov.tw/mp.asp?mp=1
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委員:

http://www.ly.gov.tw/ly/01_intro ... 1050110&Unit=24

要怎麼陳行阿~可以說明清楚依點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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