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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卅記者張祐齊卅新店報導】 2007.01.12 03:29 am
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專案分隊,前天查獲一處在無名小站部落格免費提供下載的音樂網站,侵害著作權市值高達1.3億元,嫌犯竟是一名高三學生。
警方查到,這名就讀台南縣某高中的李姓學生侵權歌曲約600多首,侵害著作權市值高達上億元,雖然沒有營利行為但仍然違法。警方偵訊後,依違反著作權法的重製行為等罪嫌,將他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
警方查出,這名高三學生在無名小站架設公開性的音樂部落格,網友可隨時進入該部落格內的音樂檔案,透過網路收聽音樂,經查該部落格的瀏覽人次已高達365萬483人。以每名瀏覽人次每次僅聽取1首歌曲,1張專輯光碟有十首歌曲計算,至少有3.6萬張專輯光碟遭到侵權,侵害著作權市值達1.3億元。
保智大隊專案分隊查緝人員黃顯達指出,這宗網路侵權案,侵害著作權市值相當高,主要是因為「網路侵權」和一般「實體侵權」的盜版光碟相比,網路侵權屬於公開傳輸,因此侵害著作權的市值會根據網頁瀏覽人次、歌曲數量以及網路部落格上存放時間的長短來估計。
一般而言,網路侵權會較實體盜版侵權案件違反著作權的市值高出約十倍,以本案為例,3.6萬張光碟,每張以市價350元計算,如果光是盜版光碟,侵害著作權市值約1,300萬元;但以網路的瀏灠次數和效益換算後,侵害著作權的市值根據上述計算條件換算後,就高達單1.3億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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